当前位置: 重庆教育 > 政策要闻 >

教育部发布《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

来源: 重庆教育微信公号 | 作者: | 时间: 2021-04-07 | 责编: 卢玉勤

近日,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边界。将课外读物界定为除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管理办法》明确课外读物的管理职责。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监督检查。中小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负责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管理办法》明确课外读物的质量要求。中小学校课外读物推荐要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同时,列举出不得推荐或选用课外读物的负面清单。

《管理办法》明确课外读物进校园的推荐主体、程序和导向。学校是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培养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营造学校良好的育人氛围。另外,考虑到欠发达地区小规模学校的特殊性,可由上级教育部门负责推荐。

《管理办法》明确课外读物购买原则和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要求。课外读物坚持自愿购买原则,要求学校做好家长自主购买读物指导,明确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须遵循的规定。规范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行为,明确受捐赠读物的把关要求。

《管理办法》明确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和追责处理。规定学校对学生携带进校园读物进行监督管理,压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列出追责处理清单,防止利益输送,防范廉政风险。

《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三条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中小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  中小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五条 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六条  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 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第八条  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欠发达地区规模较小的学校,可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推荐。

第九条  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一条  中小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书香校园建设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相关表彰奖励中,学校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第十二条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对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推荐情况开展抽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了解和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根据需要开展专项督查。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情况纳入督导范围。

第十三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课外读物进校园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多位专家就课外读物进校园相关问题发表了观点。随小育一起看↓↓↓

课外读物推荐和选用

实行底线管理原则

教育部此次针对课外读物进校园出台了管理办法,其背后的深层原因是什么?

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副主任张国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同教材和教辅一样,都是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重要载体,更是意识形态的重要阵地。加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管理,提高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质量,对于进一步拓展教材知识内容、丰富学生精神文化生活、促进课程教学改革等,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价值和意义。进校园的课外读物,不仅仅是课程教学的辅助,更是促进学生自主成长、主动发展的重要依托,直接影响着学生精神世界和价值观的养成,关系着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首要问题。然而,一段时间以来,进入中小学校园的课外读物问题不少,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教育部门和学校也备感焦虑。

2021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指出:要抓好中小学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为落实落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供更加科学的导向、更为多样的资源、更加灵活的方式。此次《办法》的出台,一方面直接回应问题,加强课外读物推荐和选用的底线管理,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另一方面促进阅读育人,引导发挥课外读物在深化课程教学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中的重要作用。

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校长、清华大学数学科学系教授王殿军: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正如陈宝生部长所言:“看似小事,但都是关系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大事,也是广大家长的烦心事。”可以说,《办法》的出台恰逢其时,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具有重要的意义。

目前,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还存在哪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办法》提出了哪些具体的管理措施?

张国华:当前各种“进校园”活动名目繁多,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参差不齐,如果不加以引导和规范,不仅会加重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更为严重的是,问题读物进校园可能会影响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甚至是意识形态安全。《办法》首次界定了“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的内涵,即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还明确了国家、地方和学校在课外读物管理中的职责任务,加强了课外读物进校园的渠道管理和过程管理,解决了课外读物进校园的规范化和制度化问题,从而建立起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防火墙,有利于全面提高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质量水平,促进中小学生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

江苏省南菁高级中学校长杨培明:随着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强调整本书阅读,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重视阅读,统编语文教材凸显阅读重要性,近些年来,各地学校大多不同程度充实了图书;教育督导评估等,也对学校图书有数量要求;寄宿制学校发展中,几乎所有校园里都有了营业性书店……但多年来对学校图书一般只强调数量,很少关注内容与印刷装订质量,造成个别学校盲目追求数量,以劣充优、以旧充新、以量充质,不但没有起到营造书香校园的积极作用,反而在一定程度上给学生的身心健康带来伤害。因此,面对新形势下的课外读物管理,《办法》提出,学校要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坚决把好入口关。

学校是课外读物进校园

最重要的把关人

从《办法》提出的具体管理措施来看,今后应如何加强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

张国华:从一定意义上说,《办法》对课外读物进校园存在的问题不是简单地进行“堵”,而是通过加强规范管理,既把好入口关,防止问题读物进校园,又鼓励提倡学校、教师和相关教育工作人员主动为学生推荐好书、推动阅读、保障阅读、提升阅读,切实发挥好课内外阅读的育人功能,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基。

王殿军:《办法》针对教材、教辅之外的正规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进入中小学校园制定了管理办法,明确了国家、省、地县和学校四级管理机制及各自的职责,明确了中小学校课外读物推荐的方向和标准,并对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的情形划定了“12条红线”。《办法》明确指出,学校是中小学生课外读物推荐的责任主体,负责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并就具体的组织和分层落实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和违规行为处理办法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今后,学校应该如何发挥主体责任,如何有效进行课外读物的遴选和审核工作?

张国华: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为学生推荐优秀课外读物,明确中小学校和教师的主体作用,是对学校和教师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也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克服学校重教书、轻育人和学生重应试、轻阅读的倾向。

王殿军:学校是课外读物进校园最重要的把关人,可谓“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作为一名校长,我认为,首先要深刻认识课外读物的育人价值,以及对于中小学生全面成长的重要意义。不能一谈“管理”就因噎废食,因为怕出问题、怕担责任就简单粗暴地一刀切,不让课外读物进校园,这是极端错误的。

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琳琅满目,其中有一些是不适合中小学学生阅读的,或者说不是适合每个年龄段学生阅读的。学校要根据教育规律和育人理念,建立各部门协同、全流程跟踪的推荐、审核机制,建立起完善的学校图书采购与管理制度。具体而言,学校要增强把关意识,按照《办法》提出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五条原则,选择一批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能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的课外读物,纳入推荐目录,对于《办法》提到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的12种情形,要保持高度警惕,坚决不踩红线。

科学引导中小学生

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

《办法》提出,中小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学校应该从何入手,有效引导学生的阅读习惯?

王殿军:中小学阶段正是儿童成长的“拔节孕穗期”,课外读物不仅能启智增慧,开阔视野,还可以培根铸魂,让学生在阅读中吸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优秀的课外读物与课堂教学相辅相成,是教材、教辅的有益补充,对于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科学精神,培养学生的家国情怀,提升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无疑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办法》提出,中小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

随着信息技术不断发展,人工智能技术可在学校选书、荐书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学校还可以建立智能化的图书分区、分级管理机制,根据不同阶段学生的识字量、阅读偏好和理解能力,对学生读物进一步细化分级,提高学生的阅读效率,同时减少阅读过程中出现的一知半解、价值观误导等情况。

杨培明:课外读物质量,不仅关系思想、内容、情感、价值观,还须注意印刷装订的适宜关。网络文学、玄幻小说等被一些书商以极小字号、行距、页边距印刷,以比较容易拆分的方式装订,不仅耽误学生学业,而且严重损伤了学生的视力。对此,我校请多门学科教师会诊把关新添置的图书、新征订的报刊。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配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中小学课程教材、弘扬民族精神。此外,学校还通过家长会、家委会等征求家长对课外读物的意见建议。

除了推荐、审查课外读物之外,学校还需要从哪些方面来促进学生健康有益的课外阅读?

杨培明:中小学生好奇心强、求知欲盛,学校应该用优雅明净的环境氛围吸引学生课外阅读,以正面向善的阅读行为预防和抵制粗陋卑劣的读物在校园里泛滥。《办法》要求“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学校应该坚持正规渠道采购图书,确保内容及印刷装订质量,以保护学生的视力,坚决看好这道门、把好这道关。

王殿军:阅读能力是一个人实现终身发展的一项重要能力,因此,学校除了对课外读物进行推荐、审核外,还应该指导学生掌握科学的阅读方法,营造浓厚的读书氛围,提供便利的阅读条件,让学生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提升阅读能力,这是学生发展体系中重要一环。例如,学校可以成立由各学科教师组成的荐书专家组,对书目进行梳理筛选,并按照不同学段的需求特点向学生推荐。小学阶段可以从提升学生认知力、理解力的角度,广泛阅读,多读一些启蒙绘本、经典故事、识字、益智、科普类书籍。初中阶段可以从激发学科兴趣、提升思维水平出发,加入更多经典名著、自然科学类书籍。高中阶段可以多读一些人物传记、励志类书籍,激励学生树立远大理想,规划人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