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重庆教育 > 政策要闻 >

重庆市2021年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来源: 重庆政法 | 作者: | 时间: 2021-01-21 | 责编: 杨锋

近日,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印发了《重庆市2021年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一版)》(试行)。以下是疫情防控指南具体要求:

为科学精准做好2021年冬春季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指导有关场所、单位、行业和个人落实防控措施,根据国家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特制定本指南。

一、公共场所篇

(一)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餐馆、宾馆、展馆、文化娱乐、宗教活动等公共场所(以下统称公共场所)应划设进出通道,做好人员分流,所有人员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正常、佩戴口罩方可进入。对于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其健康码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登记、亲友代办、出示“通信行程卡”等替代措施,做好人工服务引导。

(二)公共场所要做好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设施以及公用洗手间的清洁消毒。公用洗手间门把手、水龙头、开关的消毒至少每两小时一次,配备足够的洗消用品。电梯、咨询台、售货区、生鲜区保持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电梯口、收银台以及无洗手设施的就餐区应配备手消用品或设施。

(三)加强公共场所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节日期间要增加消毒频次,保证室内空气卫生质量达标;如使用集中空调,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餐馆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清洗、消毒或更换。农贸(集贸)市场在温度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或使用排气扇。

(四)公共场所应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储备适量口罩、手套、消毒剂、测温仪等防疫物资,要严格执行工作人员每日体温检测等健康监测制度,上岗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时刻佩戴口罩、手套和着工作服。禽畜肉类和熟食区从业人员还应当佩戴工作帽,生鲜宰杀等特殊岗位需穿戴防水围裙、橡胶手套等。

(五)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应限制瞬时客流量,提醒顾客排队等候时保持安全距离。提倡顾客扫码付费、自助购物结算,尽量减少人员接触和排队时间。鼓励采取线上营销、无接触式配送等模式,分流线下人员聚集压力。文化娱乐场所要加强管控,演出场所、娱乐场所、网吧、电影院等执行不超过承载量75%的限流措施,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人员距离。

(六)农贸(集贸)市场要按要求做好厕所卫生、垃圾收集、给排水设施、病媒生物防制、手卫生设施和用品等环境卫生,公共物体表面、货物运输环节等公共区域卫生。各类公共设施和区域标识清晰,地面硬化、干燥、防滑、易于清洗、排水通畅,人流、物流、车流畅通有序。禽畜肉区、水产区、熟食区以及各摊位要按照第二版《农贸(集贸)市场疫情防控技术指南》落实好防控措施。市场开班者对批发档口进行集中统一清洁消毒,摊位经营者履行“一日一清洁”。

(七)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每天对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要严格落实食品采购和加工相关行业要求,特别是要落实冷链食品有关规定。进店人数要与餐位数匹配,店内易聚集区域要设“一米线”,不得造成人员聚集。提倡顾客预约制度和非接触式点餐、结账。提供公筷公勺服务,公筷公勺应与个人餐具进行区分,有条件的要积极推广分餐制。提醒顾客非就餐时佩戴口罩、就餐时保持距离。用于顾客自取或外送的食物,采用密封方式盛放。

(八)要从严做好举办展览活动的风险评估,严控展览活动数量和规模。原则上不邀请境外人员入境参展观展,鼓励境外参展商和观众通过在线方式参展参会,或委托其在华人员参加线下展览活动。展览场所要划定明确的功能分区,设置临时隔离区,做好观展线路指引,控制人流和间距。参展商和观众实名登记预约,鼓励使用不接触方式服务,采取错峰、限流等方式,避免人员聚集。展览场所单位和参展商做好展品展具的清洁消杀,严控进口冷链食品入境参展。

(九)宾馆等住宿服务行业要严格落实住宿实名登记,了解住宿人员和来访人员近28日内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

二、单位篇

(一)原则上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避免人员聚集;加强大型活动规范化管理,尽量采取视频形式召开。原则上不召开举办大规模聚集性会议,确需召开举办的应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组织或承办50人以上的会议活动,特别是有境外、省外等重点地区人员参加的,需制定防控方案并做好严格的防范措施。

(二)鼓励职工就地、就近过节,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避免前往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加强单位人员出行管理,严格落实外出人员向本单位报备制度。机关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带头在渝过节,确需离渝的应征得单位同意。

(三)制定春节期间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职工健康监测机制,发现疑似症状者,及时就近送医诊断。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四)对旅游、探亲等非必要、非紧急事由申请办理护照的,原则上不予受理并加以劝阻;暂停办理出国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发布旅游安全提示,提醒劝导职工取消出国旅游、避免到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游。

三、学校篇

(一)分批有序、错峰精准组织师生放假离校和开学返校,寒假期间加强家校协同,做好离校师生动态管理,摸清离渝师生底数,确保行程路线可追踪。

(二)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教职员工非必要不外出,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鼓励中高风险地区生源学生不返乡返家,引导其他学生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确需离渝返家的学生,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及时如实向学校报告行程。

(三)寒假放假前开展一次宣传教育,提醒督促师生和家长遵守防疫要求、落实防护事项。师生离校返校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

(四)寒假放假前坚持做好校园疫情防控,继续严格落实各项校园防疫措施,加强教室、图书馆、阅览室、食堂、宿舍、公共浴室等重点场所消毒、通风、保洁等工作。近期不得采购、加工进口冷链食品,降低疫情风险。

(五)加强对寒假留校师生的服务保障、安全管理和关心关爱,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及时稳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加强校园门岗管理,严格落实入校人员体温检测、身份登记、健康码核查等措施,无关人员一律不进入校园。

(六)提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减少人员聚集。开展线下培训应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疫情防控要求,学生全程佩戴口罩,做好环境消毒和个人防护。

(七)做好开学前14天师生健康排查,及时全面准确摸排师生健康史、旅居史、接触史等。对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返渝师生,合理安排其提前返校或延迟返校,由学校落实专人、专车接站,全程闭环管理,并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14天健康管理,高校学生由相关区县会同有关高校统筹安排在校外进行健康管理,中小学生安排居家健康管理。

(八)寒假期间,市外中高风险地区高校返渝来渝师生,按照中高风险地区来渝人员有关管理规定实施同等管理。

(九)完善应急预案,做好人员队伍、防控物资、隔离场所等各项准备,强化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突能力。

(十)关注疫情信息,加强工作研判,根据疫情变化,动态调整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四、景区篇

(一)减少节日祈福、游园会、灯会等活动场次和规模。严格人流控制,分开设置进出通道,严格落实入口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二)在售票处、景区商场、餐饮点、主要景点等易造成人员聚集的场所设立健康提示,提醒旅客在人群聚集和密闭场所佩戴口罩,在等候区域设置“一米线”和隔离带。

(三)公园、景区要进行“限量、预约、错峰”管控,实现限量预约、错峰入园,公园、景区接待游客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四)旅游景区实时公布各景点余票信息,强化景区、商业街区、重要道路口岸等区域人流监测预警,及时发布群众出行指引,有效减少人流、车流聚集。

五、城乡社区篇

(一)严格落实“五有一网格”防控措施,依靠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强对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渝人员、春节返乡人员(特别是进口冷链从业者、边境地区返乡人员)、农贸市场从业者等重点人群的摸底排查、信息登记和健康管理。督促重点人员返乡14天内做好日常健康监测,减少串门走动,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

(二)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广播、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增强辖区居民防护意识和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

(三)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家庭、公共场所和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农村地区要加强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卫生整治,广泛开展宣传动员、病媒生物防制、消毒消杀等工作。

(四)农村是春节期间疫情防控的重点地区。乡镇政府、村委会要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和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村内企业、风景区、民宿、餐馆、商超、药店、文化室、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农贸市场、集市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等工作,并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减少庙会集市、文艺巡演等活动,避免人群聚集。倡议简办婚丧嫁娶事宜,树立文明新风。

六、交通运输篇

(一)针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渝人员和近28日内有境外旅居史人员,机场、火车站、码头、客运站应设置专用通道。

(二)场站、运输工具、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等场所,要增加通风、消毒等频次,配备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品,引导减少交通工具内人员走动和聚集。三峡游轮航行途中,加强自然通风,内循环中央空调一律停止使用,集中空调加大新风运行;强化用餐管理,减少人员聚集。

(三)机场、火车站、码头、客运站等严格落实旅客体温检测、戴口罩、健康码查验、排队“一米线”、发热旅客留观等防疫措施,机场、火车站要坚持“双向”体温检查。严格落实“实名购票+健康码”,旅游客运不得承接出入中、高风险地区的旅客乘车、乘船业务。

(四)进口冷链运输企业要严格查验进口冷链食品的海关通关单证,凡是无法提供相应证明的,严禁承运;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过程中,严禁开箱;在国内运输阶段落实进口集装箱货物运输工具消毒措施,并做好一线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对进口冷链食品或包装检出阳性的,要积极配合做好涉事产品运输环节相关接触人员排查和跟踪监测。

(五)针对学生放假返校、民工返乡返城、市民春节旅游探亲等客流高峰,备足运力,加密班次,积极引导乘客错峰出行。各运输企业主动对接学校、生产企业等单位,开行“点对点、一站式”直达专列、包车、包机,减少人员接触。

(六)在建交通工程项目科学合理组织施工,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人员防控和健康监测,引导务工人员在条件允许情况下,留在务工地过年,指导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做好加班工资支付和调休等工作,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

七、医疗机构篇

(一)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入口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进入医疗机构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必须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医疗机构要加强预约诊疗、分时段就医、线上咨询等医疗服务,有效分流患者,避免人员大量聚集。

(二)强化医疗机构哨点作用,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检分诊和可疑病例处置,提高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增强病例发现敏感性和报告及时性。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区县级的综合医院要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要设置发热诊室,要加强预检分诊,落实发热患者闭环管理。

(三)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院感防控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院感防控工作。各医疗机构要落实全员标准防护措施,加强手卫生,环境通风和物表消毒管理。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患者,不得与普通患者共用相同医疗区域和医疗设备。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要尽快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

(四)医疗机构要合理有序安排节日值班,正常开展临床科室门诊和住院服务,优先保障急危重症患者和特殊群体的就医需求。

八、境外来渝篇

(一)经重庆入境来渝的境外人员,自入境之日起进行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和7天自我健康管理,目的地为重庆的,解除集中隔离后,由目的地区县闭环转运回当地实施居家隔离和健康管理;目的地为国内其他地区的,解除集中隔离后,提供有效交通信息的可以离渝,不能提供有效交通信息的继续集中隔离至确定离渝具体安排后离渝。

(二)经国内其他城市入境转道来渝的境外人员,在入境地完成14天集中隔离且入境时间不足28天的,提供解除隔离和核酸阴性证明后,实施7天居家隔离和7天自我健康管理;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实行14天集中隔离。

(三)境外来渝人员在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期间按要求进行病毒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阴性解除隔离。自我健康管理期间,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聚会活动,不到密闭的公共场所。在居家隔离和自我健康管理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报告所在社区。

九、个人篇

(一)树立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随身携带口罩并定期更换,保持室内定期开窗通风,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封闭场所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公筷制、分餐制、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

(二)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减少探亲访友,多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沟通联络。回到家乡过春节期间要尽量避免去室内人多的密闭空间,减少走亲访友和人数较多的聚集,不大办婚丧嫁娶,尽量少摆宴席,家庭聚餐应控制在10人以内。

(三)春节期间规划好行程,减少不必要的出行,提倡工作地就地过节,不建议老人、孕产妇、有慢性病的特殊人群安排出行。跨地区旅行前及时了解目的地疫情情况,不建议去往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旅行前一定要准备好个人的防护装备。在旅途中要做好个人防护,乘坐飞机、火车一定要遵守秩序,要全程佩戴口罩,坚持手卫生,尽可能减少在这些公众运输交通工具上用餐的次数,同时保留好所有的票据备查。另外,在旅途中还要注意对身体健康状况的监测。

(四)如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前往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引导在外务工人员春运期间错峰返乡返岗,鼓励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留在务工地过年,减少把疫情带回家乡的风险;返乡途中,特别是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全程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减少用餐次数;返乡后要少串门,少参加聚会聚餐,有流感等症状尽量不参加,出现发热等症状要自我隔离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