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计时的数字终于可以用一只手数完了,熬过的漫漫长夜也即将成为回忆里的故事,即将走向考场的你,这些初试提醒请收下!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2020年12月26日-28日举行,具体时间如下:
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2月26日 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 下午外国语
12月27日 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7日 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8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日前,各省市招办已公布考研防疫要求,考生们一定要认真阅读并做好相关防疫准备,大家要健健康康考完试,开开心心回家去!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规定: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再次提醒各位考生:
○请及时打印考研准考证,并多处备份复印件和电子版,复试时将用到。
○使用期间,《准考证》正、反两面不得涂改或书写。
○检查身份证有效期,保证你的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才可以参加考试!
考生考前要仔细查阅并确认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提前查好路线、确认好考试地点位置,不要走错校区或校门,务必认真阅读考试地点发布的考试须知,以免因疏忽耽误考试。
考试当天出门前,考生要再检查一遍证件是否带齐。考试用具不仅要清点好,还要看看笔水量是否充足。
考生只准携带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在此提醒广大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不要相信不法分子的蛊惑,以免上当受骗,抱憾终身。
“不管是第一次报名,第二次战斗,还是第三次冲锋,每一个你都应该在这个时候喝到热水,有一支丝滑顺畅的签字笔,一张整洁的答卷。每一个人都应该有一个温暖的冬天。”
请各位考生务必坚持考完最后一门,你的梦想不该因缺考止步,不到最后一刻,绝不放弃!
考研人,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