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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来源: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 作者: | 时间: 2020-12-08 | 责编: 杨锋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教师〔2013〕117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9〕179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师〔2015〕18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市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报考条件等相关要求后再开始报名。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造成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本人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的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报考区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只有在现场审核通过后,网上的报名状态才会显示为“通过审核”。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

(三)每个考区的考位有限,当该考区报名人数达到上限后,系统将关闭该考区,届时请考生选择其它考区报考。

(四)报名的主要流程为:注册、报名、提交、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考生交费、完成报名。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须及时交费,方可完成报名。若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审核,或没有及时交费,都不能参加考试。

(五)已取得相关学历证书的考生须提前在学信网(www.chsi.com.cn)上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面试现场审核时提交。如学信网上无法查询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提前到学历认证中心进行学历认证。

(六)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3日24时,现场审核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6日17时(休息日不进行现场审核),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6日24时。

二、疫情防控须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渝教招发〔2020〕14号)的精神,将在面试前14天起对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进行健康监测。

(一)健康监测

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附件2),登记表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上交。

(二)温馨提醒

1.考生在考试期间要加强自我防护,做到戴口罩、勤洗手、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不出入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入场安检时,要配合考场工作人员摘掉口罩核验身份信息。

2.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立即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研判,确有必要到发热考场考试的考生,需遵循考点规定,服从考试安排。

3.考试结束后,考生要前后保持安全距离,依次有序离开考场,不得在考点附近聚集。

三、关于港澳台居民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相关事宜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和重庆市教委有关要求,在我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考,其他报名条件、程序、提交材料与我市其他考生相同。

四、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0日至13日24时(网上报名后须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2020年12月10日至16日17时(休息日除外,各考区现场审核地点及时间详见附件1);

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6日24时;

考试时间:2021年1月9日至10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报名参加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需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以往届生身份报名的考生需满足户籍在重庆市或已持有重庆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非暂住证或暂住凭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以在校生身份报名的考生需满足在渝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或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在校三年级学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4.具备符合从事教师工作的身体条件。

5.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科笔试成绩合格且在2年有效期内的考生。

6.针对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势,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对于户籍在重庆市的非在渝全日制普通高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的在校生,可以在重庆市报名参加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二)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学历或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报名及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考区(附件1)、面试类别、面试科目(附件3),根据网上报名及交费流程图(附件4)完成信息录入。

特别提示: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日语(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俄语(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将在重庆科技学院进行,考生只能选择“重庆科技学院”考区报名,其它考区不接收以上科目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报考。     

(二)现场审核及材料准备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报考区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只有在现场审核通过后,网上的报名状态才会显示为“通过审核”。现场审核所需材料如下:

1.在渝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所需材料。

在校生是指在渝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专科为最后1学年,本科为最后2学年,研究生不限学年),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在校三年级的学生。

(1)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纵向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本人已注册的学生证(信息页和注册页纵向复印在一张A4纸上)。

备注:在渝高校在校生不需要提供户口本和居住证。

2.户籍在重庆市的,非在渝全日制普通高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的在校生所需材料。

户籍在重庆市的,非在渝全日制普通高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的在校生是指户籍在重庆市内,在重庆市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专科为最后1学年,本科为最后2学年,研究生不限学年)

(1)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纵向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本人已注册的学生证(信息页和注册页纵向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的正面纵向复印在一张A4纸上)。

备注:户籍不在重庆市内,在重庆市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生回高校所在地报名参加面试。

3.户籍在重庆市内已毕业考生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纵向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的正面纵向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 (www.chsi.com.cn) 打印。

备注:户籍在重庆市内的已毕业考生不需要居住证。

4.户籍不在重庆市内,但持有重庆市居住证的已毕业考生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纵向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由重庆市公安局发放的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纵向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 www.chsi.com.cn)  打印。

备注:暂住证、暂住凭证等均不等同于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网上交费

现场确认通过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并确认交费成功。根据《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教师资格考试收费主体及标准的通知》(渝价〔2015〕322号)相关规定,我市面试报考费为280元。

(四)打印准考证

2021年1月4日至10日,考生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七、面试内容

(一)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

(三)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中职文化课(公共科目)类别考生面试与高中类别一致,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面试时,需加试专业知识概述,时间5分钟。

8.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四)考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由《考试大纲》规定)。

(五)面试大纲

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查询,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参照《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中职考试大纲(试行)》(附件5)、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教材(附件6)、中职专业名称与教材编号对应表(附件7),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面试大纲参见附件8,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面试大纲参见附件9,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试行)参见附件10。

八、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规定处理。

九、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1年3月3日登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1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填写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11)。复核后的结果由当地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十、合格证明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统一安排,从2015年下半年起将不再打印、补办、下发纸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改由考生自行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注:考生在查询合格证明时,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两项信息即可,“准考证号”信息可以不用输入)。

十一、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现场审核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2020年下半年之前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2020年下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三)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才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不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四)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拨打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十二、认定事宜      

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下载、彩色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在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向户籍或个人档案所在地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参见当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文件通知。